前言:徐匯區人社局申請人力資源許可證所需材料和條件
徐匯區人社局申請人力資源許可證所需材料和條件
根據《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》規定: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人力資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發布、就業和創業指導、人力資源管理咨詢、人力資源測評、人力資源培訓、承接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,應當自開展業務之日起 15日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。設立非獨立法人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,實行備案管理。
《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許可(備案)申請表》原件一份;
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(負責)人身份證或受委托人身份證、委托書等復印件一份;
設立非獨立法人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,還需提供《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》復印件一份。
提交上述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。
1.《人力資源服務備案申請表》。
2.人力資源服務管理系統(包括服務程序、服務協議、收費標準、投訴處理制度等)和《人力資源服務登記簿》(包括服務對象、服務程序和服務結果等)。
3.使用因特網進行人力資源服務備案業務(如網絡培訓、網絡測評等),也需要提供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和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》。
4.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指定委托人申請備案的,還須提供“委托委托書”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。
5.申請辦理備案業務,須填寫《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息登記表》。